关于批准《河南省计量合格确认规范》地方计量技术法规发布实施的通知豫质监量发[2007]144号各省辖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计量科学研究院,巩义市、项城市、永城市、固始县、邓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为了指导和帮助企业、事业单位建立与其生产、经营管理相适应的计量检测体系,促进其提高计量保证能力;为了做好对本省企业、事业单位计量检测体系评定工作,根据《河南省计量合格确认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据GB/T19022-2003/ISO10012:2003《测量管理体系测量过程和测量设备的要求》的要求,结合我省企事业单位计量工作情况,制定了JJF1001-2006《河南省计量合格确认规范》地方计量技术法规,现批准发布实施
望各部门按照《规范》要求,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二00七年三月二十七日JJF(豫)1001—2006河南省计量合格确认规范1范围本规范是通用的,适用于各种类型、提供不同产品或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以满足其生产经营、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能源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和服务等各项活动对计量的要求
企业、事业单位可以根据其产品或服务的特点,选择计量检测体系的管理范围和管理程度
本规范规定了企业、事业单位为实施科学管理,保证产品或服务质量,节能降耗,提高效益,建立计量检测体系的基本要求,适用于:——增强计量保证能力、提高经济效益的企、事业单位;——用测量结果来证实其产品或服务满足顾客和规定要求的企、事业单位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企业、事业计量检测体系实施确认
本规范覆盖了企业、事业单位从事的以下计量活动:1)贯彻国家计量法律、法规,保证计量法律、法规在本单位的实施;2)实施质量控制、能源计量、环境监测、安全防护、经营管理等;3)建立计量标准,开展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4)建立、完善计量检测体系;5)对计量检测体系实施审核和评审
2引用文献本规范引用了下列文献:中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