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整治工作方案为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严厉打击违法违规采矿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XX省矿产资源开采管理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开展打非治违专项行动要求,县政府决定,在全县深入开展矿产资源开发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完善制度、强化监管、夯实基础、重点打击”的原则,集中整治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止矿山安全事故发生,保护矿山生态环境,实现矿山资源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全面发展
二、工作目标用两个月时间,对全县非法违规采矿行为进行集中整治,依法处理到位
通过整治,使全县所有矿山实现“五个确保”:确保安全第一、确保依法有序出让、确保生态和植被得到彻底有效恢复和保持、确保各项税收和规费足额征缴到位、确保当地群众的合法利益得到有效保护
三、整治对象在全县范围内从事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的企业或个人均列入此次集中整治对象
四、整治重点按违法违规的性质将整治的重点确定为:1、各类无证勘查、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违规行为;2、超深越界开采违法违规行为;3、采矿许可证过期仍然在继续生产的违法违规行为;4、以采代探的违法违规行为;5、证照不全,存在严重安全生产隐患的矿山企业;6、破坏污染环境、造成水土流失严重的矿山企业;7、逃、漏税费现象严重的矿山企业
按矿种将整治的重点确定为:第1页共6页全县范围内的铁矿、煤矿、白泥矿、煤矸石场、机砖厂、采石场和其他各类非煤矿山
五、工作步骤从**年5月开始到**年6月结束
集中整治工作分三个步骤:(一)清理排查阶段(5月7日—5月11日)各乡镇要制定本辖区内打击非法开采矿产资源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按照工作目标和整治重点,对辖区内的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进行一次拉网式清理排查,全面摸清和掌握全县矿产资源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