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通知总公司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为切实搞好安全生产,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真正做到“责、权、利”相结合,经总公司研究决定:制定下发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望各单位接到通知后,认真贯彻执行。附:各级各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目录1.安全生产责任制2.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3.公司总工(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安全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5.总公司安全监督员安全生产责任制6.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7.分公司副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8.分公司安全监督员安全生产责任制9.项目经理(施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0.项目经理部党支部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11.项目经理部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2.项目经理部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项目经理部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项目经理部设备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项目经理部劳资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6.安全资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7.正(副)班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8.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9.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20.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1.木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2.瓦工、抹灰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3.石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4.架子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5.模板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6.钢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7.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8.打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29.油漆工(玻璃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0.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1.起重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2.司索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3.机械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4.起重指挥安全生产责任制35.防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6.管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7.电器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8.安装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39.普通工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责任制一、总公司安全委员会对安全生产统一领导,安全委员会下设安全处,负责日常业务。安全处在分管经理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生产单位也必须成立以经理为首,各科室(部门)负责人及栋号长参加的安全生产委员会,并设立安全科,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二、各生产单位必须配备1—2名思想好、懂业务的专职安全人员,对配备的专职安全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公司下属的项目公司、项目部等也要根据各自的规模设立安全机构,配备安全员。三、各级安全领导机构要建立例会制,定期召开会议,分析安全生产情况,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研究解决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四、各工地要成立以工地负责人为主,专职安全员及有关人员参加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工地的安全生产工作。五、所有生产班组均设专职安全员,并在班组长的领导下,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六、总公司对所属各单位安全生产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活动。各单位每月组织两次安全检查,各工地每周组织一次检查,各班组每天作业前进行安全检查。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一、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规定和上级的指示、决议,结合企业情况,制定贯彻实施的措施,并检查执行情况。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责任,把安全生产列入议事日程,要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讨论安全生产动态,分析事故教训,解决安全生产上的问题。三、严格按国务院(79)100号文件规定,每年从企业技术改造费中提取10-20%作为安全技术措施费用,专款专用。各处、长领导要落实项目,组织力量按时完成,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四、根据建筑施工特点,按照国务院规定的企业职工0.3-0.5%之规定,配备符合条件的专职安全干部,并保持相对稳定。要支持安技部门、安技人员的工作,使他们真正做到有职、有权、有则。五、督促有关部门建立和健全本公司工程处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随时组织检查,不断充实完善。六、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开展安全达标活动,消除不安全因素。提倡文明施工、安全生产,保证本企业的产品符合规程和安全技术标准的要求。七评比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时,要严格把关。由于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伤亡或重伤的工程处、栋号和班组不得评为先进集体。凡有严重违章或发生责任事故者不得评为先进个人。八、经常性组织中层领导干部、职能部门负责人及作业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培训教育,提高他们的安全管理水平和实际操作技能。公司总工(技术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