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公司起重作业和起重设备设施管理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系统电力建设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起重机械安全监察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文件提出的各项措施适用于公司系统的电力建设施工企业和公司系统投资建设的电力工程中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
第三条本文件所称的起重机械主要指电力建设中常用的大型起重机械和中小型起重设备,其中大型起重机械包括:塔式起重机、门座起重机、履带起重机、汽车起重机、轮胎起重机、混凝土布料机、施工升降机、缆索起重机、塔带机、输变电用牵张设备等;常用中小型起重设备包括:钢索液压提升装置、简易升降机、吊篮、卷扬机、电动葫芦、手动葫芦、千斤顶等及其他起重机械
其中对牵张设备和中小型起重设备的安全管理,可根据情况执行本文件中的适用执行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一条********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将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纳入基建安全管理体系进行管理,开展有针对性的安全管理活动
第二条安全生产部负责所属施工企业和投资建设的电力项目的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主要管理职责为:(一)落实公司关于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各项要求
(二)制定公司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办法和具体措施
(三)定期组织起重机械的安全检查、评价及考核
(四)定期组织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技术培训
第三条公司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或业主项目部应在有关承包合同或安全协议中明确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责任要求;负责组织建立包括业主、施工、监理单位的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体系;负责对项目现场起重机械进行安全管理和考核评价
第四条公司投资项目业主项目部起重机械安全管理主要职责:(一)负责制定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现场起重机械安全管理和监督体系(网络图),制定机械安全目标以及相应的各级机械安全岗位责任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