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资集体协商的实施方案根据全总、省市总工会有关精神,企业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将在2014年普通开展,国有、国有控股企业和商贸餐饮行业是今年工资集体协商工作的重点范围
为贯彻落实有关要求,公司工会决定在公司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全面开展工资集体协商工作,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2014年实现公司各子公司、控股公司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工资集体协商合同送审率达100%
二、工作要点(一)要坚持依法协商的原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及《集体合同规定》、《河南省企业工资集体协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来履行要约、协商、签约、审批等程序
要坚持兼顾双方利益的原则,既要维护职工具体利益,又要考虑企业的持续发展;既要根据企业生产经营状况、市场环境、行业收入水平等因素,合理确定职工工资的增长水平,又要引导职工为企业多做贡献,推动企业持续快速发展;要坚持平等协商、维护稳定的原则,尊重对方、互相合作、求同存异,形成共识
(二)要突出工资集体协商重点
要根据企业自身的特点和经营状况的不同,确定不同的协商重点
生产经营正常和效益较好的企业,重点是协商工资正常增长和调整机制;生产经营较困难的企业,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就一项或几项内容进行协商,重点是建立工资支付保障机制,确保职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
(三)要完善工资集体协商各项制度
一是健全协商要约制度
工会组织要积极主动代表职工行使要约权,依法启动协商的民主程序
二是健全职代会审议制度
集体协商后的职工工资集体协议草案,经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报相关人保部门审查
协议履行后,要定期向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履行情况
三是健全履约监督制度
职工代表大会要把签约与监督履约作为重要职责和法定程序,有计划地组织协商双方代表检查督促工资集体协议书的全面履行
四是健全资料台账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