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川交路桥有限责任公司各级领导、部门及岗位安全生产职责一、公司级(一)董事长安全生产职责公司董事长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研判单位整体安全形势,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股东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对安全生产的决议、决定
2、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依法设立安全管理与应急机构
3、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公司安全生产大政方针和工作规划,推动公司安全文化建设
4、指导、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和各职能部门做好本职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5、参与较大以上事故调查,追查有关领导和人员的责任,配合政府事故调查组开展工作
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做好事故善后工作,提出防范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6、检查、考评所属单位主要领导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情况
7、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目标管理,向上级和股东会、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总体情况,听取和采纳工会、职工关于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和要求
8、完成集团或辖区党委、政府临时交办有关安全生产的事宜
(二)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协助董事长开展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履行公司安全生产、环保、职业健康管理和领导职责: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合政府和有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和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4、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5、依法建立适应安全生产工作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6、按规定足额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缴纳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7、督促、检查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消除隐患
8、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