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职高专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教学指导大纲(征求意见稿)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印发的通知》(教高厅〔2007〕7号)、《辽宁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2009年全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辽政办发[2009]34)和《辽宁省促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规定》(辽宁省人民政府令第232号)等有关文件和法规精神,结合我省高职高专院校就业指导课程教学实际,制定本教学指导大纲
一、课程性质高职高专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是我省普通高职高专高校开设的公共必修课程,既强调职业在人生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又关注学生的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
通过激发学生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树立科学的就业观、创业观,促使高职高专生理性地规划自身未来的发展,并努力在学习过程中自觉地提高就业能力和创新能力
二、课程目标态度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高职高专生应当树立起职业生涯发展的自主意识,树立积极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和就业观念,把个人发展和国家需要,社会发展相结合,确立职业的概念和意识,主动培养质量意识、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规范意识,自愿为个人的生涯发展和社会发展主动付出积极的努力
能力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高职高专生应当掌握自我探索能力,信息搜索与管理能力,生涯决策能力,求职能力、创业的基本能力等,还应该通过课程提高学生的各种通用能力,比如,沟通能力,问题解决能力,自我管理能力和人际交往能力等
知识层面:通过本课程的教学,高职高专生应当基本了解职业发展的阶段特点;较为清晰地认识自己的特性,职业的特性以及社会环境;了解就业形势与政策法规;掌握基本的高校毕业生市场、劳动力市场、人力资源市场的信息,相关的职业分类知识以及创业的基本知识
三、课程设置本门课程学时应不低于38学时,可根据教学需要增加学时,并设置相应学分
各高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结合本校学生的培养目标设计就业指导课程体系,规定最低课时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