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非法营运整顿方案根据市里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在全区范围内开展非法营运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如下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属地包保、依法查处、确保稳定”的原则,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治、综合治理、长效监管”的工作方针,采取有效措施,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维护合法经营者和广大乘客的合法权益,净化城市交通环境,保障市民出行安全
二、目标任务取缔汽车站、机场、工业园区、城乡结合部等非法营运车辆聚集点,查处伪造假出租车等各类违法犯罪行为,有效遏制非法营运活动,建立长效管理机制,营运健康的客运市场经营秩序
三、整治重点(一)车辆(1)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和企事业单位车辆;(2)经伪造的假出租车辆;(3)从事非法营运的残疾人代步车辆;(4)从事非法营运的摩托车和正三轮摩托车、电瓶车
(二)人员(1)从事伪造及销售假出租车的违法犯罪人员;(2)从事伪造、销售或盗窃出租车设施设备及证牌的违法犯罪人员;(3)从事非法营运的违法犯罪团伙
(三)区域汽车站、机场、工业园区、高速公路出入口、商业中心、大专院校、医院周边及城乡结合部等地区
四、步骤与措施专项整治行动从2011年9月20日至2011年11月5日,结束后转入长效管理阶段
专项整治行动分宣传动员、集中查处第1页共5页二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11年9月20日至9月30日)通过各类媒体,广泛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的有关政策、目的和意义,营造浓厚的整治氛围;在汽车站、机场和工业园区等非法营运多发地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法律法规宣传,动员出租车驾驶员和广大市民积极举报非法营运行为;在出租汽车上张贴专项整治行动公益广告;各街镇组织人员深入涉嫌从事非法营运的车主家中,逐户逐人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二)集中查处阶段(2011年10月1日至10月31日)对从事非法营运的车辆、人员,集中开展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