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人事制度目录人员编制管理制度招聘管理制度入职管理制度内部人员流动管理规定员工离职管理规定薪资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办法公司薪酬保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人员编制管理制度为规范人力资源管理,控制人力资源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人员编制管理目的1
提高人力资源配置质量;2
控制和降低人力资源成本;3
提高工作效率;4
编制的核定以年度规划和公司战略调整为依据
二、人员编制范围1
公司所有岗位人员均应在编制管理内;2
阶段性、季度性的短期用工不列入编制内;3
如需增加短期用工,由用工部门提出,报总经办审批;4
阶段性用工薪资标准依据非全日制员工工薪福利制度执行;5
阶段性用工按正式招聘办理手续,建立个人档案并考核;6
阶段性工作满三个月,表现优秀的,如有空缺岗位需要时,可申请成为固定期员工
三、公司因工作短期委派或委托培养的管理人员、技术人员不占编制之内
各部门编制由总经办统一管理;2
各部门人员编制核定及人员异动由总经办统一管理;3
每月总经办通过审批所属个部门施法工资,监督所属部门编制执行情况;4
各部门招聘员工应填写“用人需求表”,报总经办
四、编制管理增员分编制内增员和编制外增员
1.编制内增员:编制内增员无需申请编制;2.编制外增员:编制外增员需用人部门申请编制,填报“用人需求表”总经办审核、审批;3.编制外增员内容包括申请编制的增编原因和工资费用追加等;4.总经办接到“增加人员编制申请单”后,经查询所申请人员增补与工作需要的需求做出审批意见;5.如总经办同意其用人部门的增编申请,可以填写“招聘项目定单”报总经理,按编制内增员程序执行;6
源同意其增编申请,各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为增加编制人员追加工资,报总经办进行审批;7.总经办根据用人部门的工资发放情况报总经理决定是否批准为增加编制人员追加工资;8.总经办及时根据“人员增补申请单”审批增补所属各部门编制额度
五.减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