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南小学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教职工考核评价制度,充分调动广大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引导、激励教职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断提升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根据《XX县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对象全校在编在职教职工
二、基本原则1
坚持客观公正原则,坚持组织评鉴与群众评议相结合、学年度考核与平时考核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
与师德考核相结合原则
师德考核作为学年度履职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
师德考核不合格的,学年度履职考核直接确定为不称职
与教师聘任制相结合
学年度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聘任的重要依据
与发展性教师评价相结合原则
学校依照《浦南小学发展性教师评价方案》,结合《鹿城高(中、初)级教师履职考核表》,开展平时考核管理和学年度履职考核管理,将其评价结果作为评定教师学年度履职考核等次的主要依据
坚持考核与奖金挂钩,拉开档次,优职优酬,有利于调动积极性原则
三、考核内容及标准1
依据《XX市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考核办法》
业务考核:依据《XX县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办法》四、考核等次和比例1
学年度履职考核结果分优职、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
考核总分60分以下的为不称职;60分以上、70分以下的,确定为基本称职;70分以上的,原则上依据高分到低分差额评优原则确定为优职和称职等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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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职等次不得超过参加考核总人数的15%;各职称层次的优职比例一般不低于本档参考总人数的10%
校级领导干部的考核等次不计入学校教职工考核总比例
五、考核的组织及程序1
学年度履职考核由学校考核小组负责组织和具体实施
传达上级有关考核的文件精神,学习考核方案
写出个人小结,并填写《XX县区教职工学年度履职考核表》
在校区范围内进行民主测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