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保局争议调处工作方案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进一步化解社会矛盾,加强社会管理工作的有关文件,经过局领导班子会议决定于2012年3月开始开展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
根据县政法委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情况,现就群众矛盾纠纷专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一、学习文件精神,明确工作任务
深入学习上级有关文件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排忧解难”原则,在做好常见性、多发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的基础上,针对一定时间内比较突出的、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矛盾纠纷,多年积累的、长期未得到有效解决的矛盾纠纷,以及县委、县政府交办的矛盾纠纷,建立劳动人事争议仲裁调解中心,集中开展排查调处,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增加社会稳定
我局成立以局长为组长,总支书记、工会主席、劳动监察局局长、仲裁院院长为副组长,科室中层干部为成员的县人保局劳动人事争议调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这次方案的领导、管理、组织和指导;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人保局仲裁院,专门负责这次方案的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
各下属单位、科室要充分认识开展群众矛盾纠纷调解的重要意义,加强对此次方案的协调工作,高度重视、细心配合、采取多种方法,分阶段、有步骤的做好该项工作
三、时间安排全局群众矛盾纠纷调处工作时间为2012年3月1日-6月30日为准备动员阶段;7月1日-11月30日为实施阶段;12月1日-31日为总结验收阶段
(一)准备动员阶段一是做好汇报介绍工作
各下属单位、科室要紧紧围绕这次群众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主题,积极主动向上级部门汇报介绍开展此次调解工作的重要意义、主要内容、及时反映问题、提出建议;各相关科室要协调配合,大力争取各方面的重视支第1页共3页持,有效解决在工作开展过程中遇到的人力、财力、物力问题,保障工作的顺利实施
二是集中力量开展宣传动员工作
各下属单位、科室应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大力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