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库征地补贴指导方案一、征地搬迁范围(一)满族自治县二、征地搬迁安置补偿原则(一)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二)严格执行征地动迁补偿安置政策,依法征地、依法补偿安置;(三)兼顾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四)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依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规定执行。三、征地补偿标准县一类地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4.8万元/亩;二类地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3.5万元/亩,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2.8万元/亩。XX县区、XX县区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7万元/亩,未利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5.6万元/亩。XX县区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6万元/亩。高XX县区征收农用地和建设用地土地补偿标准为6.6万元/亩。四、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被征地范围内的地上附着物,根据调查核实后的类别、数量和质量,按照实际工程造价或市场重置价格分别确定补偿标准,本标准未含的参照其他行业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经用地单位、产权人及土地征收实施单位三方签字盖章确认后予以补偿,并按顺序装订成册,登记建档。五、青苗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按一茬补偿,县菜田3000元/亩、旱田1500元/亩;XX县区、XX县区、XX县区、高XX县区菜田3000元/亩、旱田2000元/亩。六、林木补偿标准被征地范围内的一般林木补偿标准、果树补偿标准、绿化树种补偿标准、林下人工栽植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其他未列出林木、果树等参照相近似类别标准予以补偿。第1页共4页七、农业人口安置方式根据《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本政办发〔2010〕21号)规定,对被征地农民实行货币补偿或社会保障两种安置方式。采取何种方式由村民代表大会或村民大会讨论决定。(一)货币补偿安置方式。依法征收土地补偿费的80%用于安置被征地农民,20%预留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征收土地集体经济组织未发包以及实行其他方式经营的土地,征地补偿费归集体经济组织,依法分配或使用。(二)社会保障安置方式。被征地农民按照《关于印发市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暂行办法的通知》规定参加社会保障。对符合参保条件的男45周岁、女40周岁及以上的被征地农民,征地时由国土资源部门按照核定的应参保人数,以上年本市社会平均工资为基数,办理社会保障手续。八、住宅房屋的确认和安置补偿标准以市场价格为依据,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一)补偿安置条件。在征地范围内,需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必须持有市、县(区)、乡(镇)房屋产权管理部门颁发的《房屋所有权证》(以下简称房证);二是有与之相对应的房屋。经市、县(区)、乡(镇)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市国土资源局和征迁人审核确定后给予补偿。(二)补偿安置要求。搬迁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持有房证的,应在办理搬迁补偿安置手续前,办理《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征为国有土地房屋搬迁认定书》;国有土地上持有房证的,应在搬迁公告大会后向房屋所在地房屋产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注销登记手续和《城镇房屋搬迁产权审定书》。(三)补偿安置方式。根据搬迁范围实际情况,对符合补偿安置条件的被征收人,实行房屋货币补偿或异地产权调换的补偿安置方式。(四)核定原房屋建筑面积。实测房屋建筑面积大于产权登记面积的,以产权登记面积为准;实测房屋建筑面积小于产权登记面积的,由产权登记机关裁定。第2页共4页(五)货币补偿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上的房屋,可以参照国有土地房屋征收标准补偿,也可以委托具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照住宅房屋的建筑面积、装修、结构、成新、环境等因素进行评估确定。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货币补偿金额=住宅房屋货币补偿标准×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六)差额面积补贴款的计算。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低于45平方米的,征收人应当按照货币补偿标准的40%对被征收人给予差额面积补贴。计算公式为:差额面积补贴=货币补偿标准×40%×(45平方米-被征收住宅房屋建筑面积)。(七)对被征收人的各项补助费用标准。1.实行货币补偿的,一次性发放3个月的租房费;实行产权调换的,按安置过渡期发放租房补助费,租房费按被征收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