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孔庄煤矿文件屯能司孔〔2012〕132号孔庄煤矿安全生产十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矿属各单位:为深刻吸取我矿“4
10”透水事故教训,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屯能司〔2012〕227号文件《关于印发公司安全生产十大防范措的通知》要求,为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规章制度、安全措施在现场得到全面落实,特制订《孔庄煤矿安全生产十大防范措施整改方案》
一、矿成立落实“灾后十大措施”领导小组组长:矿长党委书记副组长:各分管矿领导成员:各副总、各职能科室主要负责人、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二、“灾后十大措施”整改落实方案(一)规范小煤柱的开采及相关水窝、硐室的管理1.水窝布置在巷道内底板中,不得布置在两帮小煤柱中
2.小煤柱内尽可能不布置绞车窝等硐室,如必须布置硐室,必须保证硐室深度小于2
3.小煤柱内布置硐室,且今后可能成为低洼处积水区时,在成为积水区前要及时砌好密闭墙,将硐室填实,并做好填图记录
4.当小煤柱附近有积水区时,掘进、开采前应当采取探放水措施,把积水区的积水排放干净,再组织生产
5.防治水工作应当坚持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则,采取防、堵、疏、排、截的综合治理措施
6.地质测量科必须在图纸上标明小煤柱内硐室位置和几何尺寸
(二)建立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流程及责任追究制1.水害预测预报工作流程(1)地质测量科根据孔庄煤矿矿井水害类型和危害程度,每五年编制中长期防治水规划,每年要编制、修订矿井水害处理计划、水害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报总工程师、地测副总工程师审批,并逐步落实
(2)地质测量科按照矿井生产接续计划及实际生产情况,分析各采掘工作面及相邻区域的水文地质条件,老硐、老空区积水情况,物探、钻探等勘探成果,对所生产采区逐头逐面进行排查,在水害隐患排查的基础上进行水害预报
(3)地质测量科做好水害预测预报工作
(4)每年1月20日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