檢驗試驗設備管理程式發行核准審查制(修)訂■□□機密等級:一般密機密s修訂記錄日期版別修訂章節修訂摘要修訂者2001-12-31A新版發行1
目的:有效管理本公司檢驗/試驗設備以確保其準確性及對産品品質之驗證能力
範圍:本公司檢驗/試驗設備之管理
權責:本公司檢驗/試驗設備管理之權責部門:品保部
作業說明:5
檢驗/試驗設備之驗收:5
檢驗/試驗設備入廠由使用部門主管指定相關人員對檢驗/試驗設備之外觀、規格加以驗收,驗收完成後須填寫「設備驗收單」(附件一),經簽核後交由廠務主管審核後存檔備查,並要求檢驗/試驗設備廠商提供「出廠校驗證明」作爲驗收依據
新入廠之檢驗/試驗設備須依3
6節規定加以校正並標示後方可使用(屬免校者除外)
檢驗/試驗設備編號及標示方式:5
檢驗/試驗設備編號原則,見「設備、設施管理程式書」
檢驗/試驗設備應用油漆筆、或標籤標明其設備編號
檢驗/試驗設備登記:研發部須將檢驗/試驗設備之設備編號、名稱、規格/機型、廠牌、入廠日期、精度、主要用途、校正週期及使用單位登記在「檢驗/試驗設備總覽表」(附件二)造冊存檔
檢驗/試驗設備使用:5
使用人員須依「檢驗標準書」、「操作說明書」來操作各項檢驗/試驗設備,並須小心使用
檢驗/試驗設備不可隨意搬動,亦不可自行調整機件,以免影響設備之準確度
本公司之檢驗/試驗設備在一般環境下存放、操作
檢驗/試驗設備須加以清潔,在機件運轉部位注潤滑油,並視需要請檢驗/試驗設備廠商加以保養
如使用檢驗/試驗設備時對測試結果有所疑慮,須依5
5節規定加以校驗
檢驗/試驗設備校正人員須符合資格要求者,其相關規定參考「訓練及認知管理程序」
檢驗/試驗設備校正: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