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61陕西省地方标准DB61/T424—2008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薯蓣皂素清洁生产标准2008-02-27发布2008-09-01实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陕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发布DB61/T424-2008前言为了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护地表水水生态环境和饮用水源安全,促进现代农业的发展,并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皂素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技术升级、工艺改造、清洁生产审核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
在达到国家皂素生产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的基础上,本标准根据陕西省当前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而制订,按资源综合利用率和污染物排放的总量与浓度分为三级
一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污染物达标排放的基本水平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结合皂素提取工艺技术的不同特点,清洁生产标准指标分为生产规模、工艺与装备、资源利用指标、产品质量指标、污染物排放指标、环境管理指标等6类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由陕西省环境工程评估中心陕西省环境科学学会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振文、孙宁生、王珍、李敬喜、周振起、呼世斌、朱锋、冉新权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DB61/T424-2008薯蓣皂素清洁生产标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薯蓣皂素清洁生产的术语、要求及数据采集方法等
本标准适用于薯蓣皂素生产企业的工艺设计、原料预处理、皂素水解物提取与纯化、资源的综合利用(不包括其化学产品的深加工和生活消耗)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工艺设计与技术改进方案的制定,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