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方案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08〕118号)要求,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粮食清仓查库工作。为全面查清全县县库存粮食的数量和质量,准确掌握全县粮食库存的真实情况,确保*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顺利实施,现根据《2009年XX省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2009年六*水市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精神,结合*县实际,制定2009年*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为加强对全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决定成立*县粮食清仓查库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组长:*(县政府常务副县长)副组长:*(县政府办副主任)*(县粮食局局长)成员:*(县发改局副局长)*(县监察局副局长)*(县财政局副局长)*(县审计局副局长)*(县质监局副局长)*(县统计局副局长)*(县粮食局副局长)*(县农业局纪检组长)*(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县分行副行长)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粮食局,*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相关股(室)的负责同志组成,办公室下设综合协调组、检查指导组、案件核查组、资料宣传组、工作保障组等专项工作组。县级领导小组的主要任务。一是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制定本县粮食库存普查工作方案,组织领导本县清仓查库工作;二是汇总自查结果,并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报告;三是协助市级工作组开展普查工作;四是受理、核查举报,并配合上级工作组对重大案件的核查。第1页共7页县级领导小组负责向市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全县2009年3月末县储备粮统计报表,各类政策性粮食管理的文件制度和规范,以及轮换、销售计划等资料。县农业发展银行负责向县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供2009年3月末具体到承贷企业的银行贷款明细和台账资料(分品种、分性质)。县级领导小组办公室对上述资料进行整合、并分解,以此作为粮食库存清查的依据,对分库点资料进行分析,发现库存异常变化的库点,应列为重点检查对象。二、范围和内容本次清仓查库的范围包括存放在我县辖区内的所有地方储备粮,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的商品粮(以上所称粮食包括大豆,不含食用植物油)。具体内容如下:(一)库存粮食数量检查重点查清地方储备粮和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储存商品粮的数量、品种情况。(二)库存粮食账务检查重点检查粮食库存实物与保管账、统计账、会计账、银行资金账和账务处理情况,以及不同性质和品种的粮食按规定进行分账管理、分仓储存情况,重点检查账实、账账是否相符,帐务处理是否合规等。对利用农业发展银行贷款收购的粮食,重点检查粮食库存与贷款是否对应,资金占用是否合理。(三)库存粮食质量检查重点检查地方储备粮的质量合格率和品质宜存率,其中地方储备成品粮只检查质量合格率。(四)地方储备粮轮换管理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8年度地方储备粮轮换计划执行情况,包括轮换计划下达是否规范,轮换的品种、数量、时间与计划是否一致,轮入粮食的生产年限和质量是否符合政策规定,是否存在擅自串换品种、变更轮换库点和数量以及未轮报轮、转圈轮换、超轮空期轮换等问题。(五)政策性粮食财政补贴资金拨补情况检查重点检查2007年和2008年地方储备粮保管费和轮换费是否及时足额拨补到承储企业。第2页共7页(六)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及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检查重点检查纳入粮食流通统计范围的重点非国有粮食经营企业和转化用粮企业执行统计制度情况。选择1—2家在当地市场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企业进行粮食库存情况调查。三、检查时点和方式(一)检查时点以2009年3月31日为检查时点。(二)检查方式本次清仓查库按县级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市人民政府全面普查,省人民政府重点复查和国务院抽查工作组随机抽查的方式组织实施。县人民政府组织和督导企业自查是整个清仓查库的基础环节,对提高清仓查库的效率具有重要作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精心组织部署,按照清仓查库的统一要求,督促纳入检查范围的所有企业,切实做好自查工作。企业在完成自查的同时,要为下一步市级普查、省级复查和国家抽查做好充分准备。县级自查是确保清仓查库工作质量的关键环节。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