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为使民用建筑太阳热水系统安全可靠、性能稳定、布局合理、与建筑和周围环境协调美观、风格统一,规范太阳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为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民用建筑集中供热水和局部供热水的太阳热水系统
改造既有建筑上已安装的太阳热水系统时,可参照执行
3民用建筑太阳热水系统的设计、安装、调试和工程验收,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1民用建筑civilbuilding供人们居住和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总称
按使用功能分为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
2居住建筑residentialbuilding供人们居住使用的建筑
包括住宅、宿舍、旅馆等建筑
3公共建筑publicbuilding供人们进行公共活动的建筑
包括教育建筑、办公建筑、科学教育建筑、文化娱乐建筑、商业服务建筑、体育建筑、医疗建筑、交通建筑、政法建筑、纪念建筑、园林景观建筑、宗教建筑、综合建筑
4低层住宅lowstoreyhousing一层至三层的住宅建筑
5多层住宅multifloorhousing四层至六层的住宅建筑
6中高层住宅mid-tallstoreyhousing七层至九层的住宅建筑
7高层住宅tallstoreyhousing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
8高层建筑tallbuilding十层及十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高度大于24m的建筑为高层建筑
9自然层数naturalstorey按楼板、地板结构分层的楼层数
10建筑高度heightofbuilding指建筑物室外地平面至外墙顶部的总称
11地下室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过该房间净高1/2者为地下室
12半地下室semi-basement房间地平面低于室外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