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体馆、战训楼工作总结关于湖北警官学院警体馆、战训楼工程结算的审核及仲裁代理的工作报告湖北警官学院我公司接受委托,对贵院警体馆、战训楼工程实施跟踪审计、结算审计及仲裁代理,从2004年3月开始,至今已有五年零三个月时间,为捍卫学校利益和国有资金不得流失取到了积极的作用,由于警体馆、战训楼工程结算纠纷的仲裁已进入了最后的裁决阶段,为了让学院领导进一步的了解情况,对前段的工作我们进行如下回顾和小结,对仍然存在的争议问题提出我们的观点和意见
一、警体馆、战训楼工程结算审计审核时间1)2006年9月1日学校审计处将部分结算送审资料移交我公司,见学校审计处签收单(申请人提出2006年7月提交“工程结算报告书”为学校放假时间);2)由于资料不全,我公司于2006年9月8日、2006年10月8日二次发函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资料;3)2006年10月17日申请人授权委托“郭祖尉为代理人,参加湖北警官学院的审计对帐,代理人无转委托权”;3)2006年11月21日召开审核前协商会议;4)2006年11月30日送审增加结算书;5)2006年11月25日向申请人提交建筑部份初审意见,2006年12月23日与申请人代理人郭祖尉对初审意见和争议问题进行确认;6)2007年4月8日与申请人对结构部份初审意见进行确认,并对争议问题进行确认;7)2007年7月4日申请人提供47页安装结算资料;8)2007年6月11日申请人对安装部份初审意见进行书面回复;9)2007年7月13日我公司向学校提交了“湖北警官学院警体馆、战训楼结算审核争议问题”的工作汇报,要求学校成立结算领导小组,与施工单位进行公开谈判,解决以上争议纠纷
由于学校放暑假,学校提出开学讨论解决;第1页共4页-13)警体馆火灾报警51
81万元4)战训楼消火栓系统19
04万元合计:126
68万元3、索赔项目证据不足副馆空调58
82万元3项争议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