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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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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方案根据《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实施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加快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意见》(教高[2006]14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确定2006年度“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建设计划”立项建设单位的通知》(教高函[2006]32号)等文件精神,在黑龙江省政府的大力支持下,结合建设行业企业的实际需求及学院“十一五”建设规划,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了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的指导思想、建设思路和建设目标,制定了建设方案。第一部分背景、基础与办学特色一、背景建筑业是国民经济的支柱产业。“十五”期间,黑龙江省共完成住宅建设投资960.5亿元,竣工各类住宅建筑面积7480万平方米,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了101.2%和61.4%;房地产开发完成投资910.4亿元,竣工各类商品房建筑面积5050万平方米,分别比“九五”期间增长了168.6%和70.7%。2006年全省建筑业总产值699.3亿元,同比增长22.2%,约占全省当年GDP总量的11.25%。根据《黑龙江省建设事业“十一五”规划》,“十一五”全省建筑业总产值将达到4316亿元,同比增长96.54%;建筑业增加值将达到940亿元,同比增长80.77%。黑龙江建筑业面临着巨大的发展良机,也对黑龙江省的建筑类高等职业教育提出了更高的要求。2006年,黑龙江省建设行业从业人员99.56万人,其中专业技术管理人员19.9万人,生产一线急需补充大批专业技术与管理人才,按照黑龙江省建设教育“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对建筑类高职毕业生的需求量达3万人,伴随着建筑行业企业新技术的迅猛发展和全面推进建筑“四节(节能、节水、节地、节材)一环保”的迫切要求,对建筑类高职人才的数量和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急需建筑类高职专业设置、人才培养规格和人才培养模式深化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加快专业建设与改革,适应黑龙江省建筑行业企业又好又快发展的需要。二、基础黑龙江建筑职业技术学院是1998年经原国家教委批准的全省第一所独立建制的高职学院;2001年7月经教育部批准列为全国31所示范性职业技术学院重点建设单位之一;2005年12月在高职高专人才培养工作水平评估中获优秀。学院形成了以建设类专业为主体,以建筑类专业为特点,土建、建材、纺织、艺术等类专业协调发展的专业结构布局,拥有教育部高职教育精品专业创建单位1个、教育部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2个、省级高职高专教育专业教学改革试点2个、国家建设行业实施技能型紧缺人才示范性培养基地和全国建筑类一级资质培训机构,已有4.9万多人次参加了职业培训。学院占地面积1592亩,教学行政用房18.7万平方米,教学仪器设备总值3946万元,各类图书48.57万册;拥有校内实验实训基地128个、校外实习实训基地178个,拥有设施先进的校园网,全校有计算机1385台,其中学生用计算机1212台,教学设施条件良好。学院在校生8087人,其中高职生7687人;专任教师430人、兼职教师80人,在专任专业教师(讲师以上职称)具有“双师型”(含双师素质)占98.9%;在专任教师中具有高级职称占36.3%;在中青年专任教师中具有硕士以上及研究生学历占44.2%;近三年涌现了省级教学名师3名,获得省级高职教育研究成果奖13项、省级教学成果奖3项、省部级精品课程2门、国家专利6项,其中2项已转让;编写出版国家“十五”规划高职教材63部,自编出版高职教材40部,并在国家“十一五”规划立项高职教材32部。学院招生和毕业生就业面向全国30个省、区。毕业生就业率连续7年超过90%;招生的第一志愿报考上线率连续三年超过280%,录取新生报到率年平均超过93%;“十五”期间,学院荣获“省级精神文明建设标兵单位”、“国家建设部教育工作先进集体”、“黑龙江省职业教育先进集体”等称号,为创建国家示范性高等职业院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三、办学特色(一)利用企业资源,办出学校的特色根据建设行业的特点,学院坚持“2+1”人才培养模式。第一阶段通过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校友帮助安排学生1年的企业实践,用亲情启动了这项工作;第二阶段与企业制定了学生到现场实践的实施管理办法,建立校企双方共赢的机制,使这一培养模式稳定实施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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