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免一补工作方案黄石小学“两免一补”工作方案为了落实中央、省关于对义务教育阶段农村中小学生免除杂费、课本费以及补助住宿生生活费的优惠政策,减轻农村学生家庭义务教育阶段的经济负担,不因经济困难而失学,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发展,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资助原则(一)既扶贫又扶志,做到“资助”与“育人”的有机结合;(二)资助向品学兼优的贫困学生倾斜;(三)鼓励贫困学生自强自立,通过刻苦学习,诚实劳动,解决生活困难;(四)资助的目的是为了帮助贫困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的经济困难,顺利完成学业
二、组织机构(一)学校成立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
组长:张翼副组长:滕采斌组员:易东林刘建国付明(二)贫困生资助相关事宜由学校德育办具体处理
(三)工作职责1
统筹安排全校贫困生的资助工作;2
制定贫困生资助的原则和标准,负责资助专项基金的管理和使用;3
负责有关贫困生资助工作文件的起草,材料的上报以及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保管;4
具体负责解答资助贫困生工作中的相关政策,并就相关问题向学校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资助对象与条件(一)资助对象:全校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二)贫困生认定条件:1
武胜县民政局认定的低保户家庭学生;第1页共3页2
因天灾人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一时不能维持基本生活的农村家庭子女;3
父母患重大疾病丧失劳动能力的农村贫困学生;4
父母一方为烈士或一级伤残军人的贫困学生;5
父母离异或丧父、丧母、父母双亡等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农村学生;6
在特殊教育学校就读和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农村残疾儿童;7
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经济困难的学生
四、贫困学生认定(一)贫困学生的认定工作程序:1、学生本人向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在征求班级及学生意见后,由班主任调查、核实并在班级内确认后,报并报学校贫困生资助领导小组审核、公示;2、学校按规定和要求,把审核和公示结果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二)学校政教处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