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推行行政指导的工作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改革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降低经济社会运行成本,促进行政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法治化建设,根据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的实施意见》(苏府〔2009〕139号),结合我区工作实际,决定在区各单位、各部门全面推行行政指导工作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和《关于加强市县政府依法行政的决定》,围绕“保增长、促发展,保民生、促和谐”的目标,立足于“文化为本、科技为用、商业为体、旅游为形”的发展思路,以行政指导为重要抓手,切实转变政府职能,丰富行政监管手段,提高依法行政水平,努力打造服务型政府,推动全区依法治区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总体目标1
通过推行行政指导工作,建立新型行政管理监管模式,树立一批行政指导示范点和先进典型,不断更XX县区各单位、各部门的服务理念;2
成立“区行政指导中心”,将行政指导广泛应用于经济领域、建设领域、行政执法领域和社会生活领域,不断提高政务人员的服务能力;3
加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行政相对人的法治意识,确保经济社会平稳运行
三、基本原则1
区各单位、各部门应当在法定职责与职能范围内实施行政指导,所实施的指导行为不应违背法律精神、原则和规定或国家相关政策
区各单位、各部门实施行政指导时,应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尊重经济社会发展规律,适应辖区特色、职能特点和执法环境的需要,科学架构行政指导项目体系
同时,区各单位、各部门要考虑到被指导对象的主观因素和客观第1页共6页因素,综合考虑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尽量避免给行政相对人带来不必要的负担
区各单位、各部门如果采用柔性行政行为能够实现行政管理目的,就不能为显示权力而实施权力性行政行为
同时,如果实施行政指导的客观依据不存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