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大学2010版本科专业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号编制说明请各学院根据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课程编号说明统一编制课程编号,具体要求如下:1、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现有课程,如果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在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没有改变,仍使用原课程编号
2、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现有课程,如果课程名称、学时、学分在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发生改变,则重新编制课程编号,不再使用2006版人才培养方案中任何曾经编排使用过的课程编号
3、2010版人才培养方案中开设的新课程需按以下原则编制课程编号:(1)新开课程编号由6位数字组成:单位编号+1+序号(3位),序号在学院内从001开始按由小到大顺序依次编排,不同课程的编号应具有唯一性
(2)同一学院开设的相同名称的课程,若学时、学分均相同,编制同一课程编号;若学时或学分不同,编制不同课程编号
开课单位编号一览表单位编号教学单位名称单位编号教学单位名称01文学院02新闻传播学院03经济学院04管理学院05外国语学院06教育科学学院07政法学院08艺术学院09数学与计算机学院10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11化学与环境科学学院12生命科学学院13电子信息工程学院14机械与建筑工程学院15质量技术监督学院17药学院18医学部19历史学院31马列教研部32大学外语教学部33体育教研部34计算中心(3)非独立实验课程(实验学时未达到17学时)的课程编号依据理论课产生,为相应理论课程编号+sy;独立实验课程(实验学时达到或超过17学时)单独编制课程编号
(4)安排为两个学期完成的课程,应设置不同课程名称,如*****(课程名)1,*****(课程名)2,编制不同课程编号
(5)通识教育课程及学科基础课程中非专业类大学数学、非专业类计算机二级课程,由教务处统一编制课程编号:①大学语文(3学分、51学时)课程编号为920001②军事理论与军事训练课程编号为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