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纠纷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预警及应急处理预案编制人:___________________审核人:___________________重庆江都建设(集团)有限公司2012年月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积极应对工程分包及劳务中农民工纠纷,准确快速组织纠纷处理工作,避免和消除因劳动工资权益保障等因素引起的农民工纠纷,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将农民工纠纷尽可能地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有效服务于施工生产,维护社会稳定
第二条本预案应用于重庆主城两江四岸风貌建设实验段工程一标段施工,发生或可能发生的工程分包及劳务中农民工纠纷事件
第二章农民工纠纷分类第三条农民工纠纷主要分为以下类型:(一)因分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携款逃跑导致农民工围攻业主及我司施工项目办公场所(或主要负责人)引发的纠纷;(二)因分包商拖欠农民工工资或携款逃跑导致农民工集体堵车、封堵进厂(办公)大门、阻止生产及扰乱现场施工引发的纠纷;(三)因业主未按合同规定支付我司项目工程款项,导致无法支付分包商分包工程款而造成拖欠农民工工资所引发的纠纷;(四)农民工与地方百姓之间发生的纠纷;(五)农民工与项目职工发生的纠纷;(六)分包商内部采取二次承包引起的支付纠纷;(七)分包商内部或分包商之间因在施工现场让道、占地、交叉作业等原因引起的纠纷;第1页共25页(八)其它原因引起农民工的纠纷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建立纠纷预警管理制度,使紧急情况发生时能够及时组织预案的有效实施,项目部应成立应急处理领导小组,从组织、制度和机制上保障应急状态下工作的开展
第五条项目部成立相应领导小组
负责处理项目部民工纠纷事件,并服从公司民工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的工作安排
第四章农民工纠纷报告及处理第六条发生以上各项农民工纠纷时,班组必须立即向施工单位汇报
施工单位接到报案后在4小时内向公司农民工纠纷应急处理领导小组汇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