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协管实施方案[大全]为建立健全基层卫生监督协管制度,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卫生监督协管项目,将卫生监督体制改革与发展成果惠及城乡居民。按照统一规划、健全机构、完善功能的原则,结合我区实际,建立以区卫生执法大队为主体、乡镇卫生监督站为支撑、村级信息员为补充的三级卫生监督网络。全面推进“条块结合、分片包干、网络到底、责任到人”的网格化管理。一、总体要求与目标任务以“卫生监督功能下沉,执法监督关口前移,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为目标,按照统一规划,整合资源的原则,依托各镇、乡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各乡镇卫生院建立卫生监督协管制度。通过在乡镇卫生院实施卫生监督协管工作,及时收集上报公共卫生信息,有效打击违法行为和预防处置公共卫生突发事件,实现卫生监督全面覆盖,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二、组织及执行单位区卫生监督大队统一组织和负责承办,乡镇卫生院具体实施。三、项目服务对象辖区内的常住居民。四、卫生监督站基本职责1、负责辖区的食品安全、公共场所卫生、学校卫生、职业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管理等公共卫生监督协管工作;2、掌握辖区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学校、医疗机构等本底资料,及时报送信息,指导公共场所、集中式供水和二次供水经营单位加强卫生管理,协助其办理卫生许可证。3、协助本辖区内的行政处罚调查工作;4、负责本辖区内食品安全事故、非法行医和非法采供血信息报告;5、负责职业病咨询指导工作;6、开展本辖区卫生法制宣传培训工作;7、及时完成各类报表、总结和信息的上报工作;第1页共19页8、承担上级下达的各专项卫生监督任务,完成区卫生局及其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乡镇政府交办的指令性、临时性工作任务。五、组织实施(一)组织领导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定期组织开展培训、督查指导工作。(二)机构设置在乡镇卫生院中聘任卫生监督协管员,在各片负责管理的中心卫生院悬挂“卫生监督协管站”牌子,接受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指导和业务管理。中心卫生院可在辖区内和行政村卫生室工作人员中聘任卫生监督信息员。(三)人员配备1、每个乡镇卫生院设置2名卫生监督协管员岗位,其中各乡镇可根据具体情况设1-2名卫生监督信息员。(四)职能定位卫生监督协管员取得《卫生监督检查员证》后在辖区内开展食品安全、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公共场所卫生、二次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日常卫生监督工作,对行政相对人可提出具体整改意见,但不行使行政处罚权,业务上接受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的指导和管理,并及时向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反馈各种卫生监督信息;其作用主要是协助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卫生监督工作,具体职责如下:1、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起草项目实施细则,制定工作程序,审核上报资料,培训协管人员,核对服务补助资金,监督管理乡镇卫生院的协管服务质量。2、乡镇卫生院职责(1)及时掌握协管范围内职业卫生、传染病防治、食品安全、供水单位及医疗机构基本情况,建立底册和管理档案,做到一户一档。(2)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宣传工作,协助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卫生法律、法规及卫生知识的培训。第2页共19页(3)实施经常性卫生检查,督促行政相对人按照卫生法律法规开展执业活动,并制作检查笔录。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出具《卫生监督意见书》督促整改,对拒不整改的或违法情节较重的,及时上报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并配合调查取证。(4)在工作中对村医上报的公共卫生事件、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等信息及线索及时核实上报,及时填写《卫生监督协管信息报告登记表》,并协助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开展卫生监督执法工作。(5)受理辖区内相关案件的投诉、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及时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报告,协助卫生监督员开展相关卫生监督执法工作。(6)完成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指定或交办的其它各项工作任务。(五)业务培训由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具体实施,对配备的卫生监督协管员和卫生监督信息员实行岗前集中培训和年度在职培训,内容涉及卫生法律法规、卫生标准规范和廉政教育。(七)工作考核区卫生执法监督大队与各乡镇卫生院签订协管工作责任书,对目标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