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镇晒粮工作指导方案为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道路交通安全,根据县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实际,现就镇2010年秋季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工作,提出如下落实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保证道路交通安全为目标
按照全面防控与重点路段治理相结合的原则,行政推动与群众参与相配合
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宣传教育,多措并举,高标准完成禁止在公路上打场晒粮工作任务
二、禁止范围全镇各村、居皆为禁止区
云峰大道、大元路、杨古路、枣林路、枣林至大元路、马郢路、大程路、合淮路至范棚至刘老郢、下塘路至孔岗小学至合淮路为重点监控地区
三、工作措施(一)全面推行责任制管理
按照镇政府部署要求,重点路段要扎实做好责任段的划分,明确区域管理的责任单位
形成边界明确、责任落实、上下互动的管理体系
(二)积极开展秸杆综合利用
认真落实县秸秆综合利用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民因地制宜开展秸秆综合利用
实施秸秆粉碎还田,积极推进秸秆堆腐还田,鼓励利用秸秆生产食用菌和有机肥
(三)及时准备场地集中存放、脱粒
秋收期间,各村、居要广泛宣传,组织群众筹建场地,确保秸秆不会到公路上堆放
同时要落实专人24小时监管,确保所在路段不发生打场晒粮现象
(四)建立镇、村干部包联机制
根据县有关文件要求,实行镇、村领导包联村制度
镇包村干部要驻点到村,加强巡查,加强宣传,现场督查,严防死守,确保所属路段不发生打场晒粮现象
(五)强化责任,严肃查处
镇政府将禁止在公路打场、晒粮工作列入村居年度目标管理进行考核
镇督查组不定时开展巡查,在重点路段发现一户一处打场晒粮点,给予村书记和第1页共2页村包联责任人各处罚100元
同一村第二次发现打场晒粮的,给予村书记和村包联责任人各处罚200元
对因监管缺位、管理不力,造成局面失控的路段,给予其村、居主要领导通报批评直至组织处理
四、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镇成立禁止在公路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