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公墓清理方案为进一步加强全县公墓建设管理工作,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市公墓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以人为本,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要求,通过清理整顿,切实规范和加强公墓建设管理,为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节约土地资源,树立文明节俭丧葬理念,促进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现状及存在问题据统计,全县有经营性公墓1座,农村公益性公墓101座,占地约1323亩,规划墓地92454穴,实际已安葬10126穴,80-90%的骨灰未进入公墓安葬
由于我县农村公益性公墓基本上是1996年实行火化“一刀切”时仓促确定,存在以下问题:(一)绝大多数公墓无批准手续;(二)多数公益性公墓无人管理致使丧户安葬随意性大,超面积、超标准建墓情况多,攀比现象严重;(三)少数集体和国有林场受利益驱动,违法出售墓地;(四)国道、铁路沿线,水源保护区和风景名胜区建墓无人管理;(五)部分公益性公墓有乱收费行为
三、工作目标通过集中清理整顿公墓工作,达到如下工作目标:(一)杜绝未经批准擅自兴建公墓或违法出售墓地;(二)不论是公益性还是经营性公墓,无违规出售(租)、转让(租)墓葬用地或骨灰格位以及建设超标准、豪华墓穴等问题;(三)在各镇编制好公益性公墓规划的基础上,县政府统一编制《县公益性公墓规划方案》;(四)建立健全公益性公墓管理制度;审批制度;资金扶第1页共3页持制度;年检制度
四、清理整顿重点(一)未经依法批准建设公墓;(二)违反规划建设公墓,使用土地(林地)不合法;(三)未按照审批文件建设公墓;(四)违规建设、出售(出租)超规定面积墓穴,炒买炒卖墓穴和骨灰存放格位的公墓;(五)非法从事经营活动的公益性墓地;(六)城乡结合部和“三沿五区”(铁路沿线、公路沿线、河道沿线、水源保护区、文物保护区、风景名胜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