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区团建工作方案按照在全区集中开展团建活动的部署,为进一步加强区直机关团组织建设,经研究决定,于今年11、12月份在区直机关集中开展团建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这次集中开展区直机关团建活动的指导思想是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会议精神为指导,以建立健全区直机关团组织网络,加强团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基层团组织活力为重点,最大限度地联系凝聚团员青年,更好地发挥团员青年的突击队和排头兵作用,为实现富裕、平安、文明、生态、开放、活力的现代化和谐新贡献力量
二、目标要求依据《团章》的有关规定,力争使没有团组织的区直部门、单位,全部建立团组织,构筑起比较健全完善的团组织网络
重新明确区直团工委职能,理顺隶属关系
团建工作按照“哪里有青年,哪里就有团组织”的原则,运用灵活多样的形式,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促使各单位尽快把团组织建立起来
《团章》规定:团员入党后,年龄未满28周岁,应保留团籍
团员在三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支部;团员在三十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总支部;团员在一百人以上的单位,可以建立基层委员会
对于仅有一名团员或团员数不足三人的,应建立联合团支部
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选好配强团组织负责人
要坚持干部“四化”标准和德才兼备的原则,所选配的团干部应具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党性观念,且善于做青年思想工作
区直机关团委班子一般由5至7人组成;设书记1人,副书记1至2人
区直机关团支部班子一般以3至5人为宜;团员在7人以下的团支部,可以只设书记一人,或书记、副书记各一人
基层团干部的最高任职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
团的干部要主动关心团员青年的工作、学习和生活,努力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
三、方法步骤一是成立筹备领导小组
各单位要专门成立机关团建筹备第1页共3页小组,由单位分管负责人任组长,明确专人具体负责做好筹备工作
二是广泛进行宣传发动
各单位筹备领导小组要组织广大团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