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的通知冀政办函〔2012〕8号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是我省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时期
编制好《河北省生态环境保护“十二五”规划》,对于推进我省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加快发展方式转变,提升生态文明水平,保障和改善民生,着力构建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实现建设经济强省、和谐河北的奋斗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本规划依据《河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及国家“十二五”环境保护总体要求编制,规划期为2011至2015年
一、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实施情况(一)取得的成就
“十一五”期间,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指标为硬抓手,积极探索环保新道路,严格落实责任,大力推进污染防治和环境质量改善,不断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重点区域流域环境质量明显改善,生态安全保障水平逐步提高,环境保护“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全面完成
污染减排取得突破性进展
“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连年下降
根据环境统计数据,截至2010年底,全省化学需氧量排放总量54
62万吨,二氧化硫排放总量123
38万吨,分别比2005年削减17
34%、17
53%,超额完成了国家下达的分别削减15%的任务目标
城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好转
2010年,全省二氧化硫、可吸入颗粒物、二氧化氮年平均浓度分别为0
045毫克/立方米、0
077毫克/立方米、0
029毫克/立方米,分别比2005年下降43
11个设区市环境空气质量均达到国家二级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