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的为了加强企业管理,教育员工遵守国家法规和政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以及公司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公司各项工作的正常进行,激励员工的敬业爱岗,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在职人员
行政部负责按公司行政制度对全体员工执行奖惩;负责受理各部门提报的奖惩申请;2
各部门主管负责提报部门员工各项考核的奖惩申请;3
行政经理负责惩罚项目的最终审批;4
总经理或授权人员负责奖励项目的最后审批
内容(一)奖励:分嘉奖、记功、记大功、晋升四大类
嘉奖:有下列事实之一者(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予以嘉奖,并奖励当月绩效分10分:1
1完成任务及时出色者;1
2拾金不昧,有善行佳话,足为公司荣誉者;1
3助人为乐,热心服务,义务奉献,有具体事实者;1
4具有优秀品德,可为公司楷模,有益于公司及员工树立良好风气者;1
5对公司财物能悉心爱护,表现突出者;1
6本部门或本车间的定置管理达优者(考核主管);1
7能够为公司献策献力,对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1
8在完成本职工作的情况下,能顾全大局,对其它部门工作给予大力支持协助者
记功:有下列事实之一(但可能不仅限于以下事实)和/或产生直接经济效益在500-—5000元之间者予以记功,并奖励当月绩效分30分:2
1全年度嘉奖达到五次者记功一次,由行政人事部统计后,直接报总经理批准;2
2在生产技术、管理制度或质量体系运作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经采纳,并产生经济效益;2
3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在成本控制方面做出突出贡献者;2
4公司遇到非常事故,如灾害事故等,能临机应变,措施得当,具有功绩者;2
5从事对公司有显著贡献的特殊行为者;2
6检举或制止违规及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在经营管理或质量控制等方面有突出贡献者;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