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黔人社厅通〔2009〕98号——————————————————————————关于组织实施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的通知各市(州、地)人事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干部)处、省国资委各监管企业、各有关企事业单位:根据《关于转发的通知》(黔人通〔2006〕95号)、《中共贵州省委贵州省人民政府的通知》(黔党发〔2009〕6号)、《关于转发的通知》(黔人通〔2009〕204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实施2009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通知如下:一、见习对象及计划安排(一)就业见习对象
参加就业见习的主要对象为贵州籍、尚未就业的省内外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应届高校毕业生;部分特殊专业,目前仍未就业的2008届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也可参加就业见习
(二)计划安排
2009年,省直统筹保障实施1500名,各市(州、地)计划任务数如下:贵阳市200名遵义市150名安顺市80名六盘水市400名黔西南州130名黔南州150名黔东南州500名毕节地区80名铜仁地区150名
各市(州、地)可根据今年工作实际,按照全省统筹见习岗位、属地保障原则适量增加见习计划数
二、保障政策见习期为六个月至一年,见习期间学生生活补助为每月700元以上,其中同级财政补助300元,见习单位补助部分列入该单位财政经费开支范围
财政补助部分,由见习单位先行垫付,“引导办”按到该单位见习的人数和见习时间,于见习期结束后向见习单位一次性划拔
见习期间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与住院医疗商业保险
三、派遣程序与时间安排(一)发布见习公告
9月上旬通过贵州日报和贵州人事人才网,向社会公开发布贵州省2009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计划工作公告
9月15日至19日,省“引导办”采取现场方式组织高校毕业生报名,省级报名点设在中国贵州人才市场(贵阳市毓秀路18号)
各市(州、地)自行确定报名时间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