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编制及审核操作指导书编辑霍新华日期2007-11-28审核于琛、杨毅清日期2007-11-28批准许立日期2007-11-28修订记录日期修订状态修改内容修改人审核人批准人为了提高工程结算工作的效率,合理地确定和控制工程造价,特制定本指导书
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的结算的编制、审核工作、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更、签证、索赔等费用审核
定义本指引适用于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项目指定分包工程结算、项目指定材料设备供应结算、项目独立分包工程结算和工程结算监控和复核
1项目总承包工程结算指项目工程竣工之后甲方与施工单位进行的总承包合同工程结算(结算编制要求同工程造价编制的要求)
2项目指定分包工程结算和独立分包工程结算指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分包工程和独立分包工程完工后,按专业分包工程合同条件进行的工程结算
3项目指定材料设备供应结算指甲供的材料设备在实施完成后的结算
4工程结算监控和复核指总部成本管理中心对项目公司工程结算过程中的监控工作,以及结算完成后的复核工作
项目公司成本部2
项目公司成本部是工程结算工作的职能部门
负责委托造价咨询单位进行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负责督促、协调并始终参与施工图结算的核对工作,确保其准确性
总部成本管理中心2
1负责审核项目公司成本部提交的结算计划
2负责审核并备案项目公司成本部提交的结算报告
项目公司工程部2
负责提供工程进度安排资料、施工组织设计等相关资料
负责工程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
总部设计中心2
负责提供方案、有效的施工图纸及图纸变更等其它相关资料
总部采购中心2
负责审核并备案项目公司成本部呈报的战略集中采购招标的合同结算
编制结算计划3
项目公司成本部编制结算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