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登记前置行政许可(审批)参考目录(2010年版)类别序号第一大类综合类1-41第二大类具体商品和服务类A农、林、牧、渔业42-69B采矿业70-86C制造业87-176D电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177-181F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182-206G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207-220H批发和零售业221-232I住宿和餐饮业233-238J金融业239-271L租赁和商务服务业272-313O居民服务和其他服务业314-322P教育323-326R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27-375第三大类其他参照前置行政审批管理项目376-379第一类综合类序号项目实施机关及许可方式设定依据备注相关许可1冠以“中国”、国务院批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公司名称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的企业名称等字样问题的通知》(国办发[1995]36号)2重要国有独资公司合并、分立、解散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审核后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公司法》涉及本《目录》的其他前置许可还应提相应许可文件3以募集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4境外发行证券或者境外上市交易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证券法》5有专项规定的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设立分支机构有关主管机关批准《公司法》、《国务院关于第五批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决定》国发〔2010〕21号国务院第五批第31条取消无专项规定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境内分公司审批6国有企业设立、合并、分立政府或者政府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涉及本《目录》的其他前置许可还应提相应许可文件7城镇集体企业设立、合并、分立、停业、迁移或者主要登记事项变更省级人民政府规定的批准部门批准《城镇集体所有制企业条例》涉及本《目录》的其他前置许可还应提相应许可文件8乡村集体企业设立、分立、合并、迁移、停业、终止,以及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