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广大职工农民工权益方案为贯彻落实12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关于“要确保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发放”的精神,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我区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切实维护好广大职工、农民工的合法权益,确保我区两节期间社会和谐稳定,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年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府厅发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整顿规范建设市场秩序,解决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及非法挂靠、层层转包等现象;对职工、农民工投诉的拖欠工资清欠率达到100%,确保元旦春节期间无重大侵害劳动者权益事件发生;认真落实《市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暂行办法》,完善工资保证金制度,加强工资保证金账户管理;健全农民工工资发放的规范运作机制,强化工资支付监控,防止产生新的拖欠现象,严厉打击恶意欠薪逃匿的现象;依法规范农民工劳动管理,完善农民工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专项治理拖欠民工工资工作的长效管理机制
二、组织领导为确保年元旦春节期间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顺利开展并取得成效,区政府成立联合清欠领导小组
三、工作措施1、集中办公、联合清欠从年12月31日起至春节期间,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区监察局、区城建局、公安分局、区法院等五个部门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集中办公,协调处理全区职工、农民工工资清欠及相关问题
其他成员单位根据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工作人员参与联合清欠
区联合清欠办各成员单位于年12月31日前将该项工作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区联合清欠办公室
2、全面排查、掌握情况按照“早预防、早处置、早报告”原则,各成员单位要按第1页共3页行业管辖划分和职能分工,深入企业一线开展维稳和摸底调查工作,全面进行排查
区城建局、区市容局、区房管局等单位对所管在建工程项目进行认真清理,将工程项目地点、建设和施工单位名称、地址、法人代表,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