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调研报告车船征税具有涉及面广、税源流动性强、纳税人多为个人等特点,而税务部门又缺少有效的监控手段
过去,没有有效的控管措施一直是制约车船税收征管质量提高的重要因素20xx年7月1日,国务院颁布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开始施行
该条例规定,在我国道路上行驶的机动车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都应当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对未参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机动车,机动车管理部门不得予以登记,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得予以检验
该险种具有强制性的特点,保险范围与车船税的征税范围相近,《车船税暂行条例》将从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业务的保险机构确定为机动车车船税的扣缴义务人,这就解决了长期以来困扰地方税务机关的车船税收征收实施环节控管无法律依据的问题,为基层税务机关加强车船税的征管,实现源泉控管,堵塞机动车车船税的征管漏洞提供了有效手段
一、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的现状自治区地方税务局中国保监会**监管局于二〇〇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联合印发了《****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的通知
要求本办法自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为使本办法在我州顺利实施,我们及时与**保监会及经营“交强险”业务的保险机构联系,安排部署,针对性的培训税务机关操作人员和保险机构操作人员,明确工作要求,确保了《****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法》于20xx年1月4日在**州直各县(市)全面展开
目前,**州直车船税的征管现状是:机动车辆基本交由保险机构代收代缴,摩托车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代征,部分县(市)也有自行征收的情况
这种相互结合管理方式的优点是,可以最大限度的防止车船税的流失
20xx年,**州直共征收车船税1603万元,同比增长89
48%,增收757万元
增幅和增量均创历史新高
二、目前车船税代收代缴工作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一)《****自治区车船税代收代缴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