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住建局XX年至12
4国家宪法日法治宣传活动方案xx年“12·4”国家宪法日“XX县区法治宣传”活动方案根据市委法治办《关于开展xx年“12·4”国家宪法日宣传活动的通知》要求,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活动承办单位:XX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法规宣传科二、活动参加单位
办公室、法规宣传科、特设科、监督科、计量科、标准化科、质量科、认证科技科、稽查支队、赫山分局、资阳分局、纤检局
三、活动时间:xx年12月4日10:00-12:00四、活动形式和地点:1、参加由市委法治办主办,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的第3分队活动
开展法治宣传、法律咨询,解答法律问题、发放宣传资料
2、制定宣传标语,在市局大楼电子屏滚动播出
标语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维护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面依法治国;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3、市局机关、各直属单位制作法治宣传栏,开展法治专题讲座,开展党章和党内法规学习
五、宣传重点
党的十九大精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质量技术监督专业法律法规,党章和党内法规
六、活动准备
法规宣传科牵头组织协调,稽查支队、纤检局各派1名行政执法人员参加由市委法治办主办,由市工商局牵头组织的第3分队活动,办公室制作宣传栏和负责电子屏宣传,各科室提供宣传板报及与本部门相关的法治宣传资料,赫山分局、资阳分局分别参加本行政区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组织的相关工作
第1页共2页七、活动要求
本次活动是市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重要内容,已纳入年初绩效考核
各科室、各直属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策划,要把“12·4”国家宪法日活动作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任务抓紧抓好
各参加单位要根据部门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组织好宣传活动
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的有关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