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养猪补贴工作方案发酵床生态养猪是符合科学发展观的现代养猪技术,破解了养猪产业长期存在的环境污染、养殖效益低下难题,有利于搞好疫病防控,保障了猪肉质量安全,具有显著的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
为促进生态型养猪生产的发展,稳定市场供应,市畜牧兽医局、市财政局制定生态养猪发酵床建设补贴实施方案如下:一、补贴目的通过实施补贴政策,加快推广普及发酵床生态养猪技术,加强规模养猪场的粪污治理和环境保护,进一步提高猪肉质量安全和养殖效益,推进环保型、生态型畜牧业发展
二、补贴的原则、范围、标准及资金来源(一)补贴原则1、尊重农民意愿
按照公开、公平、透明的原则,宣传公布生态养猪发酵床建设的补贴政策、补贴标准和补贴范围等,鼓励生猪养殖场、特别是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户)根据实际情况自愿对猪场进行发酵床改造和建设
2、扶持规模化生猪养殖场改造
对生猪存栏数量达到一定规模的养猪场(户),给予生态养猪发酵床建设改造补贴,推进生猪生产向规模化、标准化养殖方向发展
(二)补贴范围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0月30日期间,五市及城阳、崂山、黄岛三区辖区内生猪存栏规模100头以上的规模养猪场
(三)补贴标准及资金来源新建的生态养猪场发酵床,市财政按每平方米100元给予补贴
补贴面积按堆积有机物发酵床床面实际面积计算
2012年市安排新建的生态养猪发酵床补贴资金700万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
三、补贴程序(一)公布补贴政策
各级各有关部门通过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加大对生态养猪发酵床建设补贴政策的宣传力度,第1页共3页让广大生猪养殖场户充分了解政策、运用政策,为政策落实创造良好环境
(二)提出申请
符合条件的规模养猪场,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发酵床改造建设后,于11月10日前向所在区市畜牧兽医、财政部门同时提出书面申请
(三)准确核实数量
各区市畜牧兽医、财政部门负责新建生态养猪发酵床面积的丈量、核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