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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发布稿)2018(33页)VIP免费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发布稿)2018(33页)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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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地方标准代替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发布稿)发布实施上海市环境保护局发布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目次附录(资料性附录)水质总锡的测定石墨炉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附录(资料性附录)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分光光度法........................................................前言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治水污染,保护和改善水环境,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环境、经济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上海市环境保护条例》,对《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修订。本标准规定了适用范围、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污染物监测要求及标准的实施与监督等内容。本标准于年月首次发布,年第一次修订,本次修订为第二次修订。本标准对的主要修订之处如下:――调整了标准适用范围;删除了原标准对个别行业的特别要求;――调整了标准分级;将原第一类污染物两个级别的排放标准调整为执行同一级别的排放标准,将原第二类污染物三个级别的直接排放标准调整为二个级别;――增加了间接排放和协商排放的规定;――调整了污染物控制项目;增加了总锑、总铊、总铁、二氯甲烷、硝基酚、硫氰酸盐、多氯联苯、滴滴涕、六六六、壬基酚、六氯代环戊二烯、苯胺和多环芳烃、苯系物总量共项污染物控制项目;取消元素磷污染物控制项目;将现行标准的可溶性钡、五氯酚及五氯酚钠(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以硝基苯计)、总大肠菌群(仅针对涉及生物安全性的废水)等项指标分别调整为总钡、五氯酚及五氯酚盐(以五氯酚计)、硝基苯类、粪大肠菌群;将现行标准的二甲苯总量调整为二甲苯、二甲苯、和二甲苯个项目;――调整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收严了总汞、总镉、化学需氧量等个污染物项目的排放限值;――更新了部分污染物项目的测定分析方法。本标准是水污染物排放控制的基本要求,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排污许可证要求严于本标准时,排污单位应按照批复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或颁发的排污许可证执行。本标准按照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提出并归口。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上海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陈漫漫、叶建锋、杨青、康丽娟、李丹、曹勇、张辉、赵振、宋召凤、库英冰、刘立坤。本标准由上海市人民政府年月日批准。本标准自年月日起实施。本标准由上海市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污水综合排放标准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内除规定范围以外的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以及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环境保护设施设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建成投产后的水污染物排放管理和排污单位的水污染物排放许可管理。、适用的污染源执行相应标准。国家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特别排放限值实施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实施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规定。本标准发布实施后,新发布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其适用范围内的排污单位执行相应的国家或本市行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本标准适用于法律允许的水污染物排放行为。新设立污染源的选址和特殊保护区域内现有污染源的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的相关规定执行。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海水水质标准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水质值的测定玻璃电极法水质总铬的测定高锰酸钾氧化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水质六价铬的测定二苯碳酰二肼分光光度法水质铜、锌、铅、镉的测定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水质氟化物的测定离子选择电极法水质总砷的测定二乙基二硫代氨基甲酸银分光光度法水质阴离子表面活性剂的测定亚甲蓝分光光度法数值修约规则与极限数值的表示和判定水质五氯酚的测定藏红分光光度法水质苯胺类化合物的测定(萘基)乙二胺偶氮分光光度法水质苯系物的测定气相色谱法水质总磷的测定钼酸铵分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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