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环境监管工作方案为进一步落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办理市三届人大常委会对的通知》(政办函〔2012〕148号)的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水域环境问题,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环境权益,保障人民群众健康,结合我县实际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通过建立水域环境监管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二、组织机构县人民政府成立水域环境监督管理领导小组,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分管副主任具体负责,县环境保护局、县发展和改革局、县国土资源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县建设局、县卫生局、县城管局、县农业局、县畜牧水产局等部门为成员单位
县环境保护局为牵头单位
三、各部门职责县环境保护局负责牵头开展水域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并继续加大行政执法力度,打击违法排污企业,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力度,确保饮用水安全
县国土资源局负责优先安排饮用水源保护工程用地、饮用水源护区范围内矿产资源开发的监管及土地管理
县畜牧水产局负责畜禽等动物养殖业、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源污染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突发性死鱼事故的调查处理,负责制定并监督实施禽畜粪便、渔业生产对饮用水水源污染的防治措施;开展打击毒鱼、炸鱼、电鱼、非法捕鱼专项行动;按政府要求组织实施人工放养鱼苗计划
县林业局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水域沿岸荒山造林及公益林保护方案,规划和划定水源涵养林保护区;加大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力度
县建设局负责主要水域生活污水、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督促建筑工地做好饮用水源保护工作
县发展和改革局负责把主要水域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县国第1页共3页民经济与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把好选址和布局关,未经环评的项目,不予审批
县水务局负责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监督工作,合理规划和调度水资源,在确保饮用水源区功能的前提下合理开发利用水资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