渔船清理核查要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渔船清理核查工作的通知》(苏海管[2010]40号)精神,按照xx市渔船核查暨内河渔船换证工作会议要求,有效推进渔船核查工作,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通过渔船清理核查工作,进一步摸清我县渔业船舶的真实情况,避免“一船多证、多船一证、船证不符”等现象,确保渔船数据资料真实、有效、规范,为渔船安全生产、燃油价格补贴等渔业管理工作提供可信的渔船基础数据
二、核查内容我县2010年6月30日前登记在册,所有证书齐全的88
2千瓦以下的渔业船舶
完成清理登记在册的渔船资料、规范现有在册渔船船名号;全面清理核查在册渔船,逐一登船复测核查、数据记录、粘贴“渔船身份标签”、照相等工作
三、组织领导为加强我县渔船清理核查工作的领导,保证我县渔船清理核查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决定成立县渔船清理核查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县渔船清理核查领导小组:四、明确职责渔船清理核查工作在县海洋与渔业局的领导下,由县渔政大队统一组织实施
现场渔船复测核查、数据记录、粘贴“渔船身份标签”、照相、数据录入等工作由沿海渔政中队负责,大队和窗口予以业务指导
沿海渔业公司给予必要的协助
清理核查在册渔船数据、后续签发证以及归档工作由局驻县行政服务中心窗口负责
五、核查程序㈠确认渔船身份,复测渔船数据
中队根据船东的指认及现有船检证书的标注信息,二人小组(其中至少一名船检人员)现场确认渔船的身份,查验现有各类渔业船舶证书并实船复测渔船主尺度、登记主机及船舶设备信息、填写《xx省渔业第1页共3页船舶实船核查记录表》
㈡规范船名船号,完善渔船标识
对无船名号或船名号不清、船名号不符合要求的渔船,按规定的要求、规定的部位、规定的尺寸、规定的字体,刷写新船名号及船籍港
对无船名牌或船名牌固定不符合要求的,按规定要求配备并固定好
㈢现场拍摄照片,粘贴身份标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