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行政执法责消息来自崇州人才招聘网czzp114
com文号:崇劳社发[2007]24号签发单位: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签发时间:2007-04-19生效时间:2007-04-19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我局根据崇府办发[2007]36号文件精神,对我局行政执法职责进行了全面清理
清理内容如下:一、行政执法主体(一)法定行政机关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执法职责:崇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是统一管理全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1、负责对劳动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规章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的分流安置、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工作;3、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全市职业技能鉴定、职来资格认证工作和全市用人单位职工技能培训的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4、负责对全市劳动合同、集体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组织对劳动争议的处理;负责劳动仲裁事项的办理工作;5、负责对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劳动力市场工资指导价位、行业工资收入调节、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最低工资保障和工资支付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6、负责全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企业年金经办机构的资格认定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全市企业年金运营情况;7、负责全市基本养老、失业、基本医疗、工伤、生育保险的管理的监督;负责全市机关、事业、企业单位补充医疗保险的组织实施和监督;8、负责全市社会保险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运营工作并组织实施和监督,负责对全市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提出审核意见;9、负责市本级工伤认定性质工;10、负责组织实施并监督全市基本保险药品、基本保险诊疗项目、基本保险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标准的执行情况;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工作;11、负责全市企业特殊工种、因病职工退休审批工作;12、负责监督检查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