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职能部门及相关学院(部)8月份需要补充完成的评建工作任务2007年3月以来,评建办向各职能部门下达了具体评建工作任务,经检查其中的许多评建任务还没有完成,有的评建任务完成质量较差
根据这种情况,评建领导小组要求下阶段各职能部门主要根据已下达的任务,进行严格的自查,及时补充和完善已明确的评建任务
职能部门领导要完成宏观层面的建设与整改任务,具体管理岗位的人员要完成教学管理文件、教学档案等具体的建设与整改任务
一、校办承担的评建任务1、学校“十五”、“十一五”发展规划(收集相关文件)2、近三年每学年度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材料(收集相关材料)3、学校专题讨论有关办学定位、规划的原始记录档案资料4、学校下达的有关学校定位、规模的文件及专业设置等方面的申报批文等原始档案文件5、校领导在文章、报告、讲话中有关我校不同时期在目标、类型、层次、学科、服务面向等方面定位的论述6、校领导、各学院(部)有关学党政办学定位与规划的会议记录、纪要;校长办公会有关文件、记录、纪要7、“十五”、“十一五”期间,党代会、教代会讨论有关学校定位、规划的原始材料8、学校申请“211工程”院校、“西部开发重点建设高校”、“省部共建院校”材料及有关批复文件9、吉林省教育发展规划中有关延边大学发展定位的内容10、校领导关于办学思路、教学改革及教改思路方面体现观念创新、制度创新方面的文章、讲话及会议纪要11、历年会议文件、领导讲话、论文专辑及其它有关转变教育思想观念资料汇编12、学校教学工作会议有关材料(2004年和2006年两次教学工作会议)13、学校明确教学工作第一责任人责任的有关文件、工作会议记录、制度等材料14、学校党、政研究教学工作的会议及会议记录(党委常委会议记录和校长办公会记录)15、校领导近三年听课记录(含党委领导和行政领导)16、学校关于突出教学中心地位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制度17、教学工作中心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