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洪雅县花溪煤矿关于下发“安全管理体系”的通知煤矿各井和单位:为了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管理,明确安全管理原则、体制和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制定了煤矿安全管理体系
规范各种安全管理行为,明确煤矿各级管理岗位、各类操作人员在安全管理中的责任与权利,做到分工明,责权到位,齐抓共管,实现安全管理科学化、规范化、系统化、具体化
强化全员安全管理意识,提高安全管理素质与技能,控制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煤矿财产和职工人身安全,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和实施
二00七年四月三日主题词:安全管理制度通知()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权力与职责一、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权力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煤矿安委会)是煤矿安全管理的最高权力机构
安委会主任(组长)由煤矿最高职务领导担任,安委会副主任(副组长)成员由公司经理层领导担任,安委会成员由公司各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和公司指定的相关人员联合组成,安委会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公司专职安全管理部门
安委会在安全方面的决议(决定)高于煤矿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其他任何决议
安委会有权拒绝执行有关管理部门或领导超出安全生产法规规定的行政命令
二、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管理职责1、煤矿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矿安全生产的总体规划、布署,制定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制定并落实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2、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条例和上级相关的规定、制度、会议精神,规范操作行为,依法进行安全生产
3、强化对职工进行安全培训与教育,不断提高职工安全技能与素质,自觉遵章守纪、按章作业
4、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召开煤矿安委会成员会议,研究煤矿安全管理方面的重大问题,分析安全动态,并负责地作出科学的决策
5、研究处理影响较大及较广的安全事故的责任划分及处理,按事故处理“四不放过”的原则完善、论证预防措施
6、开展定期与不定期的安全检查、救灾演习、安全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