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建筑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工作手册(试行)1管理体系中建总公司科技示范工程工作由下至上分为4个层次:公司(子公司和直营公司)级、局级、总公司(或省)级和国家级,由总公司科技与设计管理部归口管理并对上对接国家建设部
在总公司的统一领导下,分层次开展示范工程的立项审批、实施与监督、验收评审,以及上级科技示范工程的推荐等工作
中国建筑发展公司(以下简称中建发展公司)对应进行局级单位科技示范工程的评审管理工作,具体工作由中建发展公司项目管理部归口管理,并对上对接总公司科技与设计管理部
1申报条件2
1示范工程的基本申报条件1、新开工程、建设规模大、技术复杂、质量标准要求高的国内外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土木工程和工业建设项目,且申报书中计划推广的全部新技术内容可在三年内完成的项目,可申报中建发展公司综合技术示范工程或单项技术示范工程
2、项目预期科技进步效益率能够达到1
8%以上,具有良好的社会和经济效益
3、推荐中建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的项目应从三级单位已立项示范工程项目中择优产生,不得跨级申报
2综合技术示范工程申报中建发展公司综合技术示范工程的项目应积极推广应用中建发展建筑类、装饰类、园林类新技术
此外还应根据工程特点,组织技术攻关和创新,积极开发新技术;运用、探索先进的管理技术、信息技术、节能环保技术,并对企业发展和项目实施有较大推动作用
3单项技术示范工程根据工程规模和特点,没有条件大量推广上述三类新技术标准的项目,如果某一项(子项)新技术应用水平突出,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特别显著,具有广泛的推广价值,可申报中建发展公司单项技术示范工程
2申报材料1、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项目清单(附件4):按三级单位推荐顺序列出项目名称、完成单位,并注明申报示范工程类别;2、填写中建发展公司《科技推广示范工程申报书》(附件2),申报书1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