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交通两难问题调研报告(2)(三)要进一步加强公共交通基础设施建设
首先要合理设置场站和配套设施,将公共交通场站和配套设施纳入城市建设规划,确保资金和建设主体的落实
要将公共交通场站作为新建居住小区、工业区、开发区和大型公共场所等工程项目配套设施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实行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交付使用
对符合公共交通车辆通行条件的居住区,应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及相应的站点
主要交通干道建设要同步设置港湾式停靠站,配套建设站台、候车亭等设施,合理设置出租汽车和小公共汽车停靠点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规划许可证发放、施工图审查、施工许可证发放、工程竣工备案时,要对公共交通设施的同步实施情况进行严格审查把关,对未按规定配套建设公共交通场站等公共交通设施或随意改变设施用途的建设项目,一律不予审批和验收
加快交通换乘枢纽建设,实现各种交通工具之间的换乘
其次要保障公共交通的道路优先使用
要把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建设作为近期建设的重点,通过设置公共交通专用道路、单向优先、逆向专用线路和路口专用道及优先通行信号等,保证公共交通车辆对道路的专用或优先使用
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要加强优先车道和优先通行信号系统管理,逐步建立城市公共交通优先车道、专用车道的监控系统,对干扰公共交通正常运行的行为,要严格执法,提高公共交通车辆的运行速度和准点率
(四)要切实加大公共交通财政投入,落实扶持政策
一要加大投入
公共交通建设作为社会公共事业,其发展应当纳入政府公共财政体系,统筹安排,重点扶持
区财政每年都要列出专项资金,用于公共交通设施建设和经营补贴
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基础设施配套费等政府性基金要向公共交通倾斜
根据财力情况,每年应安排一定的财政资金用于公共交通场站、配套设施的建设和公交车辆更新等
二要政策扶持
对公共交通企业征收的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等,应当用于发展城市公共交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