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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VIP免费

东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_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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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征求意见稿)为深入推进我市经济社会转型,大力发展低碳经济,积极促进建设行业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东莞市建筑节能“十二五”专项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指导“十二五”期间我市开展建筑节能工作。一、“十一五”期间我市建筑节能工作情况回顾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十一五”期间,我市通过贯彻执行《节约能源法》、《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等法律法规,在建章立制、监督管理、试点示范、技术产品研发、成果转化、推广应用、宣传培训等方面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建筑节能工作稳步推进。(一)健全节能政策法规体系“十一五”期间我市发布了《东莞市建筑节能实施细则》、《东莞市建筑节能工作“十一五”规划纲要》、《东莞市建筑节能2008-2010年实施方案》等文件,使我市建筑工程建设活动的节能工作做到有章可循。新建建筑节能监管工作。2006年市建设局发布了《关于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和验收备案的通知》,要求所有项目进行节能审查的备案登记;2007年发布了《关于东莞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实施初步设计审查的通知》,要求我市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初步设计审查文件中包含建筑节能分部;2007年、2008年先后发布了《东莞市建设局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管理规定》、《关于开展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的通知》,加强建筑节能施工现场质量管理与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工作。2008年发布了《关于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的指导性意见》,提出适合我市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技术。墙材革新工作。我市从2002年起在新建建筑中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十一五”期间在贯彻落实“十五”工作的基础上,2006年发布了《东莞市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五年规划》和《关于加强新型墙体材料管理的通知》,对我市新墙材发展目标及管理规定提出具体要求,2009年出台了《关于转发省财政厅、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对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征收使用管理、新墙材目录等方面提出了新的要求。(二)强化新建建筑节能监管2005年7月1日起,我市全面实施建筑节能施工图审查;2006年8月1日起,实施民用建筑节能设计审查备案;2007年11月15日起,单体建筑面积在5000㎡以上的公共建筑和总建筑面积在3万㎡以上的住宅小区建筑群或建筑层数超过12层的建筑单体商品住宅(包括经济适用住房),须进行初步设计审查;2008年起,施工过程中,监督机构按照《关于开展建筑节能质量监督的通知》对建筑节能分部工程施工进行监督,要求进行建筑节能分部工程验收;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为购房者提供的《商品房使用说明书》和《商品房质量保证书》必须包含建筑节能信息;商品房建设和销售过程中,必须对建筑节能信息进行现场公示,实现了对新建建筑设计、施工图审查、施工、监督、验收等环节的全方位的质量监管。“十一五”期间,我市新建居住建筑、公共建筑全面执行节能50%的建筑节能设计标准,设计阶段的建筑节能执行率为100%,施工阶段执行率为95%。(三)开展既有建筑能耗调查和节能改造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电巨大,不同类型建筑能耗相差较大,节能改造大有可为。2009年统计结果表明:东莞市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60.76kWh/a.;大型公共建筑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为92.24kWh/a.,其中大型通信类建筑单位建筑㎡面积年耗电量最大,为285.48kWh/a.,其次是宾馆饭店类建筑,㎡为148.11kWh/a.,单位建筑面积能耗最低的科研教育类建筑,仅㎡为10.79kWh/a.。㎡2008年,市建设局组织对全市的161栋政府机关办公建筑及大型公共建筑能耗进行了统计,对其中15栋能耗较高的建筑进行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提出节能改造建议方案;2009年完成了740栋既有公共建筑的能耗统计,其中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型公共建筑200栋,中小型公共建筑540栋,对其中15栋能耗较高的大型公共建筑和政府办公建筑进行能源审计,根据审计结果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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