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基层政法部门绩效考评工作的理性思考----以邗江区公检法三部门为例绩效考评是对机关各部门工作的效能进行科学的考察与核定的程度、方式、方法之总称,既包括对部门整体工作成果的测量与评价,也包括对部门内设组织机构及个人的考核评估
从长期的实践分析,提高效能的动力首先来自组织自身的有效管理,而自身动力的源泉则来自竞争
绩效考评有益于在部门内部引入竞争机制,营造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氛围,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而使机关能力作风建设不成为一句口号,而成为长期行之有效的举措
基层政法部门绩效考评机制是一种管理方法、调节手段,是指导基层政法工作的导向和杠杆,有利于提高政法部门的工作效能,更好地履行自身职责,为保障经济发展促进社会和谐发挥应有的作用
但这种绩效考评机制在具体的操作过程当中也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笔者试以我区公检法三部门为例,对基层政法部门的绩效考评工作进行分析,力求克服弊端的良方,以促使其更趋科学合理
一、绩效考评工作开展的总体情况2005年全省公安机关率先在政法部门中开展绩效考评工作,考评内容涉及情报信息、防控体系建设、破案攻坚、基层基础工作和队伍建设等五方面,涵盖了公安工作的全部内容
之后绩效考评的方式从原来的由省厅直接考到县(市、区)局一级,逐步演变为下考一级,即省厅考市局、市局考县(市、区)局
从2009年开始,省厅又将绩效考评方式改为对主要数据情况进行通报排序,其中对县(市、区)级公安机关考评内容分为省厅绩效指标(11小项)、市局工作目标(6分项26小项)、满意度测评以及单项加扣分项目、一票否决项目等五大项
2006年扬州市检察院将检察工作分为侦监、公诉、反贪、反渎、监所、民行、案管等18个条线,在全市检察机关实施绩效考评
市检察院各条线每月根据本条线制定的考评办法对全市7家基层院进行考评,考评结果公布于市检察院网页
年底,市检察院将各条线考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