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大学竞聘晋升专业技术岗位指导意见聊大校发[2006]50号根据《聊城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聊大校发[2006]49号)的文件精神,本着“按需设岗、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聘任”的原则,特制定本意见
一、基本原则1
深化和巩固第一轮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成果,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
破除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聘任终身制,聘期届满一律重新竞争上岗,实现岗位聘任能上能下、待遇能高能低,科学、有效、合理流动的用人机制,真正实行岗位管理
学校统一设置专业技术岗位,各教学单位在学校设岗范围内按专业分别设置相应的岗位
学校负责制定专业技术岗位竞聘晋升的指导意见,实行宏观管理、监督和检查,审核竞聘结果,审议竞聘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组织对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进行同行专家鉴定和评议
各相关单位遵照学校制定的指导性意见自行确定各类岗位应聘条件,制定岗位职责,明确岗位目标和任务,制定岗位竞聘晋升实施办法,报学校审核、批准后执行
各相关单位在学校核定的专业技术岗位限额和岗位设置的职数内,具体负责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的竞聘工作,组织实施以竞聘上岗为基础的各级专业技术职务的晋升工作,不得超岗聘任
聘任时应优先聘任本单位在职职工,本单位确无合适人选的岗位,可虚位以待,经学校批准在校内外公开招聘或作为预留岗位保留
对在教学、科研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员,按照学校规定的破格条件,破格竞聘晋升
破格晋升占本年度学校核定的院(部)专业技术岗位
二、竞聘范围2006年6月30日前的在岗专业技术人员,原有岗位聘期已满,可以重新竞聘原有专业技术岗位,符合条件的也可申请竞聘晋升高一级专业技术岗位
三、岗位设置(一)设岗原则1
专业技术岗位设置在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专业技术职务结构比例、岗位数额内进行
坚持以专业教学科研任务的需要为基础,核定专业技术岗位数额
优先保证国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