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火警系统第五章第一节设施中的火警系统5/1/1定义5/1/1/1火警设备完善的电力设备,由若干种测量不同火灾的精密设备、控制设备及辅助线路网等组成
5/1/1/2火警系统通过研究现场整体及确定不同设备的种类以探明火灾区域及分布,之后针对现场确定合适的控制措施并将措施相互结合起来以达到完善的系统
5/1/2目标报警设备旨在用于以下方面:1探明火灾及地点
2在发生火灾时提醒建筑工人使其能够逃离
3在第一阶段灭火
4通知最近的消防中心
5启动部分自动消防设备,或通过系统专用面板启动防火的特定服务
5/1/3分类根据使用条件火警系统分为以下几种:5/1/3/1仅发出声音和可视报警的系统5/1/3/2启动固定灭火设备的系统,例如卤化烃系统,介质清洗系统,泡沫系统,喷水系统,干燥化学粉末系统等等
5/1/4系统种类报警系统分为以下两种:5/1/4/1手动报警在其上安装有手动呼叫装置的电力线路网,从主控制面板发出信号从而启动声音和可视报警
5/1/4/2自动报警分为两类1自动报警在其上分布有火灾自动探测器的电力线路网,从主控制面板发出信号从而启动声音和可视报警
2单烟雾探测器指独立非相互关联的火灾探测器,每一个探测器均使用独立的电池供电进行安装,同一个探测包括烟雾传感器元件以及声音(哨子)报警单元
5/1/5系统结构5/1/5/1火警的主控制面板1控制所有相关设备的电子设备,从接收不同探测器发来的信号到启动必要的哨声报警以及运行其它被分配的工作
2报警系统的主控制面板运行以下三种功能:(1)自动监控及控制设备外部运行(例如火灾探测器运行及火警设备)并向这些功能供电
(2)显示起火信号、灭火报警信号及位置
(3)可手动控制以便于进行检查、关闭设施、发出火灾信号、关闭火灾报警声音并在火灾信号之后重启系统
5/1/5/2指示面板是控制面板的一部分,用于展示接收到的信息
5/1/5/3辅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