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职工常规工作考核、年度考核以及年末综合考核具体实施办法第一部分教职工常规工作考核一、常规工作考核划分:教师常规考核根据实际情况随时进行,分为备课、作业检查、听课、课堂教学检查、考勤、值周教师工作检查、班级日常工作及备品检查、教师日常工作过程(工作量)等部分
考核时以历次检查综合平均成绩的百分比计入,以下特殊情况另计:1、值周教师工作检查按照第一名10分,以后按号数依次递减0
1分办法计入
2、班级日常工作及备品检查部分考核办法是:两项各满分100分,按学年度求两项的平均分排序
使用时依据至考核时的两项总平均分排号区分名次,第一名满分10分,以后按号数依次递减0
二、常规工作考核具体项目见各项标准
三、常规工作考核操作规定:1、常规工作定期检查与随机检查相结合,定期检查可以由各领导按照学校制定的统一标准组织教师先自检,教师个人按照考核表在规定时间内自检自评,然后学校进行统一检查,最后以自查和学校检查的平均分计入
对于课堂教学也可以先进行检查,再附加教师的自检自查
对盲目自傲过高估计自己、自查不严肃认真、有明显问题而不能认真自查者严加检查,业务部门对一些项目做出明文规定后,对该项目中同一问题自查未能查出的,在学校检查时加倍扣分
随机检查的不需要自检自查,以学校检查为准
2、对于可以及时通知的,每项工作完整考核后,主管领导或相关人员及时将成绩以明确方式通知被考核个人
3、主管领导或相关人员必须严守考核纪律,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考核小组人员的考核评分情况,不得私改考核分数记录
违反此项规定者在民主评价领导或日常工作过程考核中各项以0分处理
4、除校长外任何个人不能查看日常考核与年度考核原档案;个人如有异议,由校长组织相关人员查档证实,非计算原因不予更改,然后将查档结果通知给本人
5、常规工作考核工作分工及要求:检查方式:各分管领导与业务副校长研究后,各自负责、组织,由业务副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