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东交大理工学院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办法教职工年度考核奖励办法根据国家和省厅有关文件精神,为了规范学院人事管理,有效调动全员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激励全员奋发向上,努力做好本职工作,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院稳步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内容考核德、能、勤、绩四个方面
德: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
主要考核是否努力学习与实践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贯彻落实学院各项决议和工作要求;工作中是否实事求是,顾全大局,主动合作,恪尽职守;是否遵纪守法,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廉洁奉公,秉公办事;是否自觉遵守社会公德,为人公道,诚实守信,团结协作,作风正派
能:业务知识和工作能力
主要考核对本职工作的相关政策法规的理解掌握程度;对业务知识和技能的掌握和运用能力;业务工作中综合调查研究分析解决问题及协调关系的能力;是否具有本职工作必备的文字和口头表达能力和创新精神
勤:工作态度和勤奋敬业
主要考核是否热爱本职工作,具有事业责任感;能否刻苦学习,钻研业务,工作扎实,尽职尽责;是否遵守学院工作制度,出满勤;是否具有集体观念,积极参加公益活动
绩:工作数量、质量、效益和贡献
主要考核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圆满完成所承担的各项工作任务;是否在工作中处理问题快捷稳妥、成效显著
二、考核标准考核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个等次
分别对部门和个人进行考核
优秀(个人和先进部门):很好地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学院有关决定和要求,思想政治和业务素质优秀,出色完成本职工作,具有改革创新精神,培养人才成效突出
评选先进单位3个,其中评选先进部门2个(综合考核优秀、测评总分排前二名)、先进分院一个(综合考核优秀、测评总分排第一名);评选优秀个人严格按照条件,其比例占学院全员总数的5%,测评总分达95分以上
称职:较好地贯彻